今年的新個稅改革轟轟烈烈,在法案中引入了新的說法即個人綜合所得,那新個稅綜合所得指什么呢?2019年綜合所得如何計稅?大家都知道在新個稅法實施后有減稅紅利,那這個紅利有多少?一起來看看吧。

新個稅稅率表

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引入了“綜合所得”概念,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并計稅。這與之前稅法分別計稅相比,有了巨大改變。

新修訂的個稅共有9個稅目,較修訂前減少了兩個,減少的稅目一個是“其他所得”,再一個是原“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與“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所得”合并為一個稅目“經(jīng)營所得”。合并后的9個稅目分別是:(1)工資、薪金所得;(2)勞務報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5)經(jīng)營所得;(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7)財產(chǎn)租賃所得;(8)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9)偶然所得。這九個稅目中的前4項統(tǒng)稱為“綜合所得”。

個稅修訂后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這四種形式的收入,是需要綜合計算繳納稅款,而修訂之前是分項目逐項去計算繳納稅款。

居民個人以每一納稅年度的這四項的收入額合計,即“綜合所得”(如果只取得一項工資、薪金收入則綜合所得就等于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同時,為鼓勵創(chuàng)作,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再減按70%計算。

對于工資、薪金所得,《公告》顯示,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shù)計算。

新晉員工李雷2019年每月應發(fā)工資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假設李雷享受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

1月:(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總而言之,今年的新個稅法規(guī)定了很多新內(nèi)容,這些新內(nèi)容對上班族有很大的減稅福利。上班族的依靠工資生活養(yǎng)家,如果工資減少了,那么生活水平就上不去了,而新個稅法真的會讓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

免責聲明:本文來源于互聯(lián)網(wǎng)公開數(shù)據(jù)整理或轉(zhuǎn)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內(nèi)容侵權與違規(guī),請聯(lián)系我們進行刪除,我們將在三個工作日內(nèi)處理。聯(lián)系郵箱:303555158#@QQ.COM(把#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