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安市生育津貼的領取方式:根據(jù)市人社發(fā)〔2018〕15號文件《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將生育津貼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guī)定。

  (1)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已交滿12個月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

 ?。?)女職工的生育保險未交滿12個月的,由用人單位墊付生育津貼,待該職員的生育保險交滿12個月后再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給用人單位。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的區(qū)別 能否同時領取

  一、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一回事嗎?

  1、概念不同

  生育津貼是女職工享受國家規(guī)定產假,由國家給予的生活費用;

  而產假工資是用人單位發(fā)放給休產假職工的工資。

  2、發(fā)放主體不同

  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機構發(fā)放給用人單位,再有用人單位支付給生育職員;

  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直接發(fā)放給職員。

  3、享受條件不同

  享受生育津貼前提條件就是單位必須參加生育保險,且部分城市規(guī)定必須繳納生育保險費用滿一定年限,例如一年;

  但是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沒有達到繳費年限,仍需發(fā)放產假工資。

  4、范圍不同

  在實行生育津貼制度的地區(qū),生育津貼包含產假工資,當生育津貼高于產假工資時候,由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二、能同時領取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嗎?

  生育津貼不等同于產假工資,但具有產假工資的性質,包含產假基本工資。社保機構按規(guī)定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的職工生育津貼,用人單位必須用于職工在生育、產假內應享受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所以生育職員不能同時領取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跟產假工資不是一回事,生育津貼是對于參加了生育保險的職工享有的,產假工資是對于沒有買生育保險的人在產假期間應有的工資。

  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支付方式

  領取生育津貼的前提是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連續(xù)為其繳費滿一定時間以上(地方上有明確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生育津貼是先由社保局發(fā)放到單位賬戶上,再由單位發(fā)放到個人賬戶上的。如果生育津貼高于職工產前工資標準,企業(yè)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貼低于職工產前工資標準,差額部分由企業(yè)補足,可一次性補足。生育津貼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生育津貼:

 ?。ㄒ唬┡毠ど硎墚a假;

 ?。ǘ┫硎苡媱澤中g休假;

  (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八條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生育津貼計算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shù)

  職工繳費基數(shù)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

  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比如,某家企業(yè)有1000名職工,月工資總額為一千萬元,每月繳納生育保險費5萬元,社保支付給企業(yè)的生育津貼標準為每名生育職工每月(30天)1萬元。

  假如職工甲原工資標準為每月6000元,職工乙原工資標準為每月1.5萬元。那么對職工甲按照每月1萬元的標準計發(fā)產假工資,全部由社保發(fā)放;對職工乙按照每月1.5萬元的標準計發(fā)產假工資,其中1萬元由社保發(fā)放,5000元由單位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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