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賣房子必須遷出戶口嗎
小編整理我國法律制度從來沒有規(guī)定過賣房子必須遷出戶口,同時也沒有規(guī)定過外來務工人員在當地買房子以后,一定可以**到當地的常住戶口,外來務工人員在當地買房后,能否**到當地常住戶口,是當地人民***自行規(guī)定的。一、公民賣房子必須遷出戶口嗎?
法律沒有規(guī)定過賣房子必須遷出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guī)定**。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guī)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qū)為戶口管轄區(qū);鄉(xiāng)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以鄉(xiāng)、鎮(zhèn)管轄區(qū)為戶口管轄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戶口登記。
農業(yè)、漁業(yè)、鹽業(yè)、林業(yè)、牧畜業(yè)、手工業(yè)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應當每戶發(fā)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fā)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fā)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yǎng)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二、戶口遷移流程是怎樣的?
靠前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總的來說,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個省份規(guī)定賣了本人的房子就要把戶口遷出去,但是,有不少省份都規(guī)定,外來務工人員在當地買了房子以后,若同時符合其他條件,可以在當地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