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是危險的武器。在各種大型活動,或者動車、飛機等安全檢查時,最重要的就是檢查有無攜帶管制刀具,所以大家了解法律規(guī)定管制刀具的類型有哪些?最新管制刀具認定標準是什么嗎?大家提前了解一下以防在旅行過程中被誤認為攜帶管制刀具。
一、管制刀具認定標準
(一)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開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徑R大于2.5毫米的各類武術、工藝、禮品等刀具不屬于管制刀具范疇。
(三)少數(shù)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圍認定標準,由少數(shù)民族自治區(qū)(自治州、自治縣)人民***公安機關參照本標準制定。
《刑法》靠前百三十條:非法攜帶**、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二、刀具類型
1.匕首,除人民***和人民**作為武器配備以外,專業(yè)狩獵人員和地質、勘探等野外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的,須由縣以上主管單位出具證明,經縣以上公安機關批準,發(fā)給《匕首佩帶證》,方準持有佩帶;***刮刀僅限機械加工人員使用,不得帶出工作場所。
2.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廠、作坊,須經縣以上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和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準,發(fā)給《特種刀具生產許可證》,方準生產;管制刀具樣品及其說明(名稱、規(guī)格、型號、用途、數(shù)量)須送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備案。
3.經銷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須經縣、市以上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和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準。購銷要建立登記制度,備公安局檢查。
4.購買管制刀具的單位和個人,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請《特種刀具購買證》,憑證購買;軍隊和**,由縣、團以上單位憑上一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函件,向指定單位定購;***刮刀,憑單位介紹信向批準經銷的商店購買。
5.少數(shù)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準在民族自治地方銷售。
最新管制刀具認定標準中規(guī)定許多匕首、***刮刀等刀具的認定標準。一般來說攜帶管制刀具需要由公安機關發(fā)給的佩戴證才能夠佩戴。制造管制刀具以及售賣管制刀具也需要法律部門的批準。也就是說管制刀具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大家一定不要攜帶管制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