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補償和賠償?shù)膮^(qū)別是什么?
1、原因不同。兩者都是國家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管理過程中損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所采取的補救措施,但是,行政賠償所針對的損害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而行政補償針對的是合法行為。
2、范圍不同。行政賠償?shù)姆秶∮谛姓a償?shù)姆秶?/p>
3、程度不同。行政賠償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補救程度不如行政補償充分。
4、程序不同。行政補償可能是在損害發(fā)生之前由行政機關與公民協(xié)商解決,也可能是在損害發(fā)生之后由行政機關與之協(xié)商解決。
行政賠償只能發(fā)生在侵權行為發(fā)生之后,由行政機關與公民協(xié)商解決。行政補償和行政賠償都可以適用調(diào)解。
但是,公民因與行政機關對行政補償不能達成協(xié)議而***的,適用一般的行政訴訟程序;與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對行政賠償不能達成協(xié)議而***的,適用行政侵權賠償訴訟程序。
5、性質(zhì)不同。行政賠償性質(zhì)上屬于行政法律責任,而行政補償性質(zhì)上屬于具體行政行為。
6、依據(jù)不同。行政補償?shù)姆梢罁?jù)是有關的單行的部門法律法規(guī),而行政賠償?shù)姆梢罁?jù)是《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
二、行政賠償?shù)姆秶窃趺匆?guī)定的?
《國家賠償法》
第三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p>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chǎn)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p>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chǎn)采取查封、扣押、凍結(jié)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chǎn)的;
(四)造成財產(chǎn)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五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fā)生的;
(三)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行政補償跟行政賠償完全是兩回事,簡單理解的話,行政補償是合法的,而行政賠償是因為行政行為是違法的,行政賠償?shù)姆秶残∮谛姓a償范圍。但是,行政補償和行政賠償都可以調(diào)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