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結婚登記需要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去民政局去登記結婚。那么**結婚登記手續(xù)就只需要這些嗎?除此之外,還要哪些身份材料?小編整理了相關方面的資料,一起來看看結婚登記都需要些什么證件吧!

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一)本地居民: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到登記機關填寫統(tǒng)一格式的聲明表)。

(二)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jīng)香港委托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有效期6個月)。

(三)澳門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jīng)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有效期6個月)。

(四)臺灣居民:

1、臺灣居民來往**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臺灣地區(qū)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3、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有效期6個月)。

(五)出國人員、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  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有效期6個月)。

(六)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有效期6月)。

說明:

1、雙方當事人還須提交大2寸近期的同底色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張?! ?/p>

2、申請補辦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 ?/p>

3、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

注意:

民政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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