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變更費用目前商標局收取的官費為250元每件。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相應變更手續(xù)。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
《商標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guī)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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