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和成本法是長期投資的兩種核算方法。在確認長期投資時,權益法是以投資方占接受投資企業(yè)的權益的份額來做賬;成本法是以投資方實際投入的成本做賬。

成本法的適用范圍:企業(yè)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權益法:適用情況是對合營、聯營企業(yè)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適用情況為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yè)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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