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按月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
二、調整標準
?。ㄒ唬﹤麣埥蛸N。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85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75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65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五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殘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一級至四級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按上述標準增加后,月傷殘津貼低于2790元的補足到2790元。
(二)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6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3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按上述標準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人員,月生活護理費低于2696元、2157元、1618元的,分別補足到2696元、2157元、1618元。
(三)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所需資金,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tǒng)籌支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未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tǒng)籌支付的,按原渠道解決。
四、其他事項
?。ㄒ唬┌凑丈轿魇 蛾P于調整企業(yè)職工喪葬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標準》(晉勞社養(yǎng)〔2002〕310號)領取工傷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直系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其工傷護理費和供養(yǎng)直系親屬撫恤金的調整執(zhí)行。
(二)因工傷殘一級至四級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人員,按照《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yǎng)老金的》(晉人社廳發(fā)〔2021〕32號)增加基本養(yǎng)老金后,其月基本養(yǎng)老金(含工傷保險補差部分)低于2790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到2790元。需補差待遇的,由原用人單位向參保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參保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按月發(fā)放。
?。ㄈ┫掳l(fā)前已按照有關一次性結算工傷保險待遇并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的人員,不在此次待遇調整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