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是指違反國家規(guī)定,為他人提供書號、刊號,造成淫穢書刊出版的行為。觸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首先,行為人違反國家對書號管理的規(guī)定,出賣或者向他人提供了國家標準書號,侵犯了國家對書刊出版的管理活動。

其次,當被出賣的書號用于出版淫穢書刊時,客觀上又造成了淫穢物品的廣泛傳播,從而又進一步侵犯了社會管理秩序。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

【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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