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購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不屬于共同財產,具體的要根據情況確定:
1、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其名下的,屬于其個人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支付首款,房產登記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屬于共同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于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二、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標準是什么?
1、財產必須是在婚姻存續(xù)期間所得
“婚前財產”、“婚后財產”,顧名思義,“前”“后”的時間設定為關鍵,只有是在領取結婚證到婚姻關系解除之日的期間內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得財產才是夫妻共有財產,在領取結婚證以前,在婚姻關系解除以后所得財產,都不算婚后共有財產。
2、只要求取得該財產權利,而不必須實際占有該財產
就是說,只要求簽訂了房產買賣合同,進行了房產權登記,就視為獲得了該房子的財產權利,而不必須實實在在的已經領到了該房子,即使是在離婚后才實際拿到該房子的,不影響婚后共有的認定。以此類推。
3、婚前財產在結婚后的收益是否轉化為夫妻共有
婚前財產在婚姻存續(xù)期間的收益屬于婚后共有財產,但是所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簡單的說,就是婚前財產自然而然生的蛋仍然屬于其個人所有,但是一旦經過一絲一點人為努力,該婚前財產產生的收益就要歸為夫妻婚后共有財產。另外注意,該婚前財產的本值仍然屬于一方婚前財產,歸其個人所有。
4、特別注意,夫妻雙方在婚后獲得的工資、獎金,甚至其上交的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金、醫(yī)療保險金、退休金等,還有中彩票的獎金都是夫妻婚后共有財產,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
婚前購買的房屋不屬于共同財產,認定夫妻共同財產,要考慮財產的取得時間,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轉移、變賣這部分財產,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婚前購房屬于共同財產嗎?的問題作出了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疑問的話,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內容,或者也可以咨詢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