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交規(guī)闖紅燈扣幾分罰多少錢?

新交規(guī)闖紅燈扣6分,并罰款200元。如果司機誤闖紅燈立即停車,即使車身車頭已經過了停止線,但車尾沒有過線時停車,一般不會被處罰。但是如果沒有停下,而是繼續(xù)前行就會被認定為闖紅燈,所以行車中一定注意路口信號燈、停止線等標志,還要注意保持安全車距。如果駕駛人對違章處罰結果不服,可以向交警部門進行復核申訴,如果確實屬于電子眼誤拍、避讓事故車輛等情形的,可以撤銷處罰。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于交通信號燈的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1.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2. 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xù)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

1.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2.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 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 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xù)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四十三條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在司法實踐中,涉及到闖紅燈的行為,是需要由交警部門根據(jù)實際的違章情況來進行處罰的,特別是對于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還需要從嚴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認定存在異議的,還可以向交警部門提出行政復議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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