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被判緩刑的條件有哪些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的刑罰;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jié)較輕,而且有悔罪表現(xiàn),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3、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若醉酒駕駛的犯罪分子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的,則法院會根據(jù)具體情況下對其使用緩刑,如是否屬于自首、是否對受害人進行了賠償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認罪態(tài)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應積極向法院陳述辯護為自己爭取緩刑的機會。
綜上,如果醉駕的犯罪分子符合了上述條件,那么是很有可能判緩刑的。
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該怎么做?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服從監(jiān)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guī)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guī)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jīng)考察機關批準。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關于酒后駕車處罰規(guī)定: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該標準規(guī)定: 車輛駕駛人員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車。
醉駕的影響是較大的,所以自己一定要注意有關的規(guī)定,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如果自己不能進行一定的權益維護就會導致自己無法進行緩刑的申訴,雖說一樣有著處罰,但是在時效性以及執(zhí)行上有著些許差異,因為法律上在此類問題上的規(guī)定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