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房價這么高,普通人買套房子真的很不容易,所以買房的時候都要千挑萬選,但人難免有沖動的時候,有時候交了定金但又不覺得不適合怎么辦?不用擔心,近日,東莞發(fā)布了一則無理由退房新規(guī),消費者在交付定金兩日之內反悔都可成立。
很多朋友買房都碰到過這種情況,交完購房定金后,又覺得對房子不滿意,或者又看到了更好的房子,或者又想等一等觀望,但這個時候定金還能要回來嗎?房子還能退嗎?如果是以前,這是絕對不可能退回來的,不過今后買房即使交了定金兩日之內也是可以反悔的哦!
東莞近日宣布,從2019年3月1日起,買家在樓盤認購后,“兩天內可無理由退定”。也就是說,以后大家在東莞買房也可以像在網(wǎng)上購物時一樣,在規(guī)定期限內可以提出“無理由解除認購書和退回定金”,這是國內目前較早出臺“無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對于購房者來說,房子幾乎是很多人一輩子的心血,但是如果買到質量不合格的房子,自己很多時候只能默默承受。此次東莞出臺的“無理由退房政策”,購房者能夠在固定期限內提出退房,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夠保護購房者的權益。
據(jù)專家稱,此次東莞出臺的無理由退房政策其實是可以抑制一部分人的激情購房行為。
在銷售員巧妙的話術下,一時沖動交了定金,事后冷靜下來發(fā)現(xiàn)該樓盤并不適合自己,但是為時已晚,這類事件屢見不鮮。而有了這個無理由退房之后,購房者也可以有一個2天的冷靜期,對于雙方都有利。
并且此項政策的出臺,很多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們可能要為之顫抖了,這就意味著一旦自己的房屋有些什么問題,購房者發(fā)現(xiàn)后,在一個期限內可以無理由退房,再也不用吃啞巴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