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被告不出庭后果嚴重嗎?
民事訴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比較嚴重的,作為被告,如果在法院開庭時不出庭,就放棄了答辯和對原告進行反訴的權利,也失去了與原告進行調解的機會,對被告是不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靠前百四十四條 缺席審判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民事訴訟延期開庭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靠前百四十六條 延期審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jù),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三、民事訴訟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
2、法院受理后將***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在司法實踐中,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適用于缺席審判,像是離婚案件,如果被告拒不到庭,人民法院不會輕易采用缺席審判制度的。民事法院立案后會把訴訟狀副本發(fā)給被告,若原告陳述的事實不符合實際情況,被告方就應該積極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