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稅后利潤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公司的虧損。
公司虧損是指在一個會計年度內(nèi),公司的贏利低于公司的全部成本、費用及其損失的總和。在公司存續(xù)期間內(nèi),公司應當經(jīng)常保持與其資本相當?shù)膶嵱胸敭a(chǎn)。當公司有利潤時,應當首先用利潤彌補公司的虧損,使公司資本得以維持。
2、提取法定公積金。
公司當年的稅后利潤在彌補虧損后,如果仍有剩余,應當提取10%列人法定公積金。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積金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后,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不得削減法定公積金的提取比例。
3、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除了提取法定公積金以外,可以根據(jù)公司的實際情況,在提取了法定公積金后,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另外再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一定的公積金。此部分是公司自行決定提取的,不是法律強制要求的,被稱為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提取多少,由公司自行決定。
4、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稅后利潤在進行以上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可以按確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向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支付股利。有限責任公司,除了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外,按照股東實際繳納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外,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得分配股利。
法律規(guī)定公司的稅后利潤應當先用于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然后才能分配給公司的股東,以保持公司資本的穩(wěn)定性,維護債權(quán)人的利益。如果公司的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股東必須將違反規(guī)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