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勸退員工怎么賠償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法定的理由和法定的程序,不同的解除理由會造成不同的解除補償情形。補償標準的常用說法和算法:經濟補償金,由員工工作年限×員工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得出。代通知金,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就解除無過錯員工,需要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違法解除賠償金,公司違法解除情況下,支付員工兩倍經濟補償金。
二、公司無需補償的情形
試用期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
員工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員工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經本公司指出后拒不改正或者給本公司工作造成嚴重影響;
員工以欺詐等方式,令公司在違背真實想法的情況下建立勞動關系。
三、補償為N或者N+1的情形
員工不勝任工作,經調崗或培訓后,還不能勝任工作的;
員工患病,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新工作;
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情形發(fā)生客觀重大變化,公司和員工就變更履行勞動合同無法協商一致;
公司因經營困難或轉產、技術革新等進行經濟性裁員。在以上第1、2、3種情形下,公司提前一個月以上通知員工解除的,只需要補償N,否則就要補償N+1;而第4種情形的補償方式只有N,因為法律規(guī)定以此為由辭退員工必須履行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程序,否則有可能涉嫌違法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有5類員工不得以上述理由解除,解除必違法:
1、尚在醫(yī)療期內的員工
2、正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
3、被鑒定為1-10級傷殘的工傷員工
4、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15年且距離退休不滿5年的員工
5、從事職業(yè)病危害的員工,未作離崗體檢或者正處于職業(yè)病診斷、觀察期間
一切不具備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解除,都是違法解除。例如:無理由解除、適用解除理由不當、解除流程不合法律規(guī)定、法定限制解除情況下辭退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