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土地出讓金是多少
小編整理經濟適用房如果是集資建房性質或者是回遷房的話,一般需要繳納百分之三的土地出讓金。但如果是按商品房處理的話,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百分之三的出讓金的。同時不同地方的經濟適用房政策不同,出讓金標準也不同。一、經濟適用房土地出讓金是多少
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經濟適用房分兩種,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資建房或者是回遷房,也就是常說的二類經濟適用房,交易的時候買方出3%的土地出讓金。
2、另外一種就是經濟適用房立項的房子,回遷后不是按照回遷房給的,而是按照商品房處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這個3%的。
不同情況地價內涵不一,繳納土地出讓金標準也應該有很大差異。
1、僅按不同用途基準地價的一定比例確定的協(xié)議出讓最低價標準,無法滿足不同土地情況出讓地價的需要,難于操作,致使有些地方公布的協(xié)議出讓最低價標準形同虛設。
2、具體出讓地塊地價內涵往往與協(xié)議出讓最低價地價內涵不一致,二者不具有可比性,若以此確定協(xié)議出讓土地出讓金,既有可能導致國有土地資產流失,也往往會出現(xiàn)侵犯原土地使用者權益的情況。
3、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可作為企業(yè)權益計入企業(yè)資產,劃撥土地需轉為有償使用土地的,按出讓土地使用權價格與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差額部分核算出讓金,這已不大適用于按上述文件規(guī)定確定的協(xié)議出讓最低價標準。
二、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1、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是劃撥用地,沒有使用期限;
2、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是住宅用地。
3、經濟適用住房的產權和商品房的產權不一樣。商品房可以自由買賣。而經濟適用住房一般要5年,并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才能上市交易。而且像江西省等地方,經濟適用住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要賣,只能由***回購。
得此片土房屋完全產權由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組成。房屋在取得了兩證后即證明取得該房屋的完全交權。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此年限以開發(fā)商取地的使用權之日算起,具體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權證。土地使用期限根據土地規(guī)劃的用途和具體情況來確定,如商業(yè)用地最長40年,住宅用地最長70年,也有50年的。而經濟適用房大批都是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國家無償批付使用的,沒有具體土地使用期限。只有出讓的土地取得方式才有期限。
不論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房屋所有權始終歸房主所有。根據即將發(fā)布的物權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屆滿前一年,使用權人可以向國家申請土地使用權續(xù)期但最長不超過30年。期滿國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辦法比照拆遷補償辦法執(zhí)行。也就是說不管怎樣都會有一定的物資保障。無非是錢多錢少的問題。對于經濟適用房道理是一樣的。
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產權年限是永遠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平常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guī)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請繼續(xù)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yè)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經濟適用房一般沒有限制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屬于住宅用地。經濟適用房在部分地區(qū)符合條件的,可以繳納土地出讓金轉化為商品房,但有部分地方是不可以轉化的,如果要售賣住宅的話,那么必須是由***進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