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標是建設單位進行對外尋找承包單位的一種方式,一般的大型工程項目都會選擇用這種方式進行招標。為了保證競爭公平公正的原則,招標方會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法律方式進行公開選取。那么根據相關規(guī)定建筑招投標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我們就來一起了解一下吧。
建筑工程招標投標流程:
(一)招標
公開招標應當發(fā)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報刊或者其他媒介發(fā)布。
招標公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2、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
3、招標項目的地點和時間要求;
4、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地點和時間;
5、對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
6、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二)投標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編制投標文件。
投標文件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投標函;
2、投標人資格、資信證明文件;
3、投標項目方案及說明;
4、投標價格;
5、投標保證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6、招標文件要求具備的其他內容。
投標文件應在規(guī)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達到投標地點。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對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標文件,應不予開啟并退還。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應當對收到的投標文件簽收備案。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提供簽收證明。
投標人可以撤回、補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但是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之前,書面通知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
(三)開標
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進行。開標由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主持,邀請評標委員會成員、投標人代表和有關單位代表參加。
投標人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拆封、驗證投標資格,并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以及其他主要內容。
投標人可以對唱標作必要的解釋,但所作的解釋不得超過投標文件記載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開標應當作記錄,存檔備查。
(四)評標與定標
評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及其聘請的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總人數一般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受聘的專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標委員會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審查,對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有實質性不符的投標文件,應當決定其無效。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地方進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過投標文件記載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并向招標人推薦一至三個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應當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中選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滿足招標文件各項要求,并考慮各種優(yōu)惠及稅收等因素,在合理條件下所報投標價格最低;
⑵最大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綜合評價標準。
除采用議標程序外,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不得在定標前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事項進行協(xié)商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