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發(fā)行抗疫特別國債,是我國應對疫情沖擊特殊時期的特殊辦法,這1萬億資金將通過特殊轉移支付方式,全部轉給地方,直達市縣基層。在債券本金利息償還上,也有特殊安排,利息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本金由中央財政償還3000億元,地方財政償還7000億元。

一、二期抗疫特別國債都是2020年6月18日招標,6月19日開始計息,招標結束至6月19日進行分銷,6月23日起上市交易。三期抗疫特別國債是2020年6月23日招標,6月24日開始計息,招標結束至6月24日進行分銷,6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一、二期抗疫特別國債利息按年支付,每年6月19日(節(jié)假日順延)支付利息;三期國債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節(jié)假日順延)支付利息;招標工作按《2020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fā)行規(guī)則》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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