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銀行卡是指由商業(yè)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三類機構向社會發(fā)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銀行卡需要帶的證件主要有:

一、借記卡:

辦卡人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二、信用卡:

1、辦卡人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單位在職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3、銀行卡近期流水賬單;

4、個人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5、個人名下的財產證件,如房產證、行車本等。

如果**的是借記卡,那么只要年滿10周歲就可以去**了。只是年滿10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人需要在法定監(jiān)護人的陪同下才可以**,而且**時需要監(jiān)護人的身份證,以及戶口本。不過若本人已辦有身份證的話,也是需要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前去**的。而年滿16周歲后就可以個人單獨攜有效身份證件前去**了。

如果**的是信用卡的話,那么就一定要年滿18周歲才能夠**。而且還有不少信用卡對年齡的要求更高,需要年滿20周歲或是年滿22周歲才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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