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法》辭退試用期員工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在試用期里,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jù)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shù)姆绞绞遣灰粯拥摹?/p>

1、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fā)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靠前款靠前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試用期的期限怎么確定?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jù)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具體來說就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在試用期內(nèi),單位辭退員工,可能是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也有可能是在滿足《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guī)定的情形下將員工辭退,但也不排除單位違法辭退員工的情況。而在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通常單位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而要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則此時單位需要對員工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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