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導(dǎo)致夫妻分居的原因比較多,而這里面很多時候會因為感情不和的分居,而最終造成夫妻離婚。這種情況下,對夫妻分居時間有要求。那么夫妻分居多久后能離婚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夫妻分居多久后能離婚

1、法律對分居時間的規(guī)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滿2年

根據(jù)《民法典》有規(guī)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逾兩年的,可以判決離婚。

2、滿2年后婚姻關(guān)系不會自動解除

許多人不知道分居兩年后,婚姻關(guān)系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分居(別居)滿2年在我國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jīng)過法定的離婚手續(xù),雙方的婚姻關(guān)系還繼續(xù)存續(xù),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jié)婚的,即構(gòu)成重婚罪。

二、怎樣算分居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wù)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wù)(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xiàn)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gòu)成民法典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wù)為標志。

3、同居不履行義務(wù)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wù),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三、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jù)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xié)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zhì)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guān)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jù)。

即使是在分居的情況下,達到一定年限之后,也是不能自動離婚的。在分居離婚的時候,一般是訴訟離婚的,此時對離婚的條件就會做出嚴格的的要求。而一般夫妻分居多久后能離婚呢?上文中介紹,必須要是以感情不和、持續(xù)兩年或以上時間分居的。更多相關(guān)知識您可以咨詢宜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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