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本印花稅的依據是什么?

小編整理“記載資金的帳薄”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

賬簿印花稅的計稅方法

一、資金賬簿。

1、概念:是反映生產經營單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金額變化的賬簿。

2、計稅依據: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為計稅依據。

幾種特殊情況的計稅依據:

(1)跨地區(qū)經營的分支機構:

營業(yè)賬簿在計稅貼花時,為了避免對同一資金重復計稅,規(guī)定上級單位記載資金的賬簿,應按扣除撥給下屬機構的資金數(shù)額后的其余部分計算貼花。

(2)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分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國銀行分行營運資金繳納印花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04號規(guī)定:其境外總行須撥付規(guī)定數(shù)額的“營運資金”,分行在賬戶設置上不設“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賬戶。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guī)定,外國銀行分行記載由境外總行撥付的“營運資金”賬簿,應按核撥的賬面資金數(shù)額計稅貼花。

(3)增加注冊資本的:

企業(yè)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啟用新賬簿后,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應增加部分補貼印花。

(4)增加資金的次年度:

凡“資金賬簿”在次年度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未增加的,對其不再貼花。增加的,需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3、稅率:按計稅依據萬分之五的稅率貼花。

二、其他營業(yè)賬簿

1、概念:反映除資金資產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內容的賬簿,即除資金賬簿以外的,歸屬于財務會計體系的生產經營用賬冊。

2、計稅依據:其他營業(yè)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明細分類賬簿。

3、稅率:按每冊五元定額貼花。

三、賬本印花稅的依據

”記載資金的帳薄”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狙a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企業(yè)執(zhí)行“兩則”啟用新帳簿后,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p>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對賬本印花稅的依據問題的解答,國家關于印花稅的征收范圍很廣泛,賬本印花稅就是其中的一種,他的計稅方法也有不同,還包括幾種特殊的計稅依據,所以賬本印花稅的征收也是有具體的標準的,對于印花稅的內容大家可以參考上文,也可以查閱相關法條,更多疑問可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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