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法制社會上,當我們遇到對我們人身或者利益有損害的時候,我們都會去法院進行訴訟,但是當法院判處的結果不當,我們都是可以向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申請復議的,國家相關機構在收到我們的申請覺得我們的申請是有理的,那么國家相關機構會受理我們的申請并開庭對案件重新審理,那么行政案件再審申請書怎么寫,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一、行政案件再審申請書范文怎么寫?
標題:行政再審申請書
正文: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郵編:
再審申請原因:
請求事項:
事實及理由:
1、本案背景說明
2、審判存在的異議(案件存在的異議與我國的相關法規(guī)進行對比說明)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二、行政案件申請再審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確有錯誤的;
(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guī)確有錯誤的;
(五)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
(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枉法裁判行為的。
三、提起再審程序的程序是怎樣的?
(1)原審人民法院院長提起審判監(jiān)督程序,必須報經審判委員會決定。
(2)上級人民法院提起審判監(jiān)督程序,既可以自己審理,也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3)人民檢察院進行抗訴,應當符合《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
(4)對當事人的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充分重視,應當對申訴事實和理由進行審查,以便發(fā)現原審裁判是否確有錯誤,決定是否提起再審。
當事人的申訴,一般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既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但原判決、裁定不停止執(zhí)行。人民法院對申訴人的答復,也應當使用書面形式進行,但只能以通知的方式,而不能使用裁定。
《民事訴訟法》靠前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fā)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fā)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靠前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